索引号: | 000014349/2021-768159 | 主题分类: | 综合政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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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: | 省政府办公厅 | 公开日期: | 2021-02-26 |
文号: | 浙政办函〔2021〕10号 | 文件登记号: | ZJSP01-2021-0004 |
有效性: | 有效 |
索引号: | 000014349/2021-768159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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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分类: | 综合政务 | ||
发布机构: | 省政府办公厅 | ||
公开日期: | 2021-02-26 | ||
文号: | 浙政办函〔2021〕10号 | ||
文件登记号: | ZJSP01-2021-0004 | ||
有效性: | 有效 |
long8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务,盐业执法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复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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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经信厅,省商务厅,省市场监管局: 你们《关于商务,盐业执法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请示》(浙市监〔2020〕28号)收悉。经省政府同意,现函复如下: 一,同意将94项商务行政处罚事项,15项盐业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,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,行政强制权。 二,省经信厅,省商务厅,省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整体智治,高效协同理念,制定改革配套制度,落实事项调整工作,强化监管措施,健全完善执法协作,案件移送,信息共享等机制,确保监管执法衔接有序。 三,《long8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(商务,盐业部分)》实行动态调整,根据调整的不同情形,按程序批准后向社会公告。 附件:long8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(商务,盐业部分) long8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26日 (此件公开发布) 附件 long8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(商务,盐业部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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